十诫
又称:十条诫(出埃及记 34:28) · 十句话
神在山上向以色列全会众所说的话,以“我是耶和华你的 神,曾将你从埃及地……领出来”开始。
十诫记载在出埃及记 20:2–17,又重述于申命记 5:6–21。经文称之为“十条”,却没有编号,所以各传统的分法不同。
我们有多确定?
- 经文明言圣经经文
它们被称为“十条诫”。
出埃及记 34:28;申命记 4:13;10:4。
出埃及记 34:28 · 申命记 4:13 · 申命记 10:4
- 经文明言后期传统
犹太教、天主教与信义宗、东正教与改革宗对十诫的编号各不相同。
犹太传统以“我是耶和华你的 神”为第一句话;天主教和信义宗把“不可有别的神”与不可雕刻偶像合为一条,并把贪恋分为两条;东正教和改革宗把偶像算为第二条。这里采用最后一种编号,并说明其他分法。
- 经文明言圣经经文
十诫以救赎开始: 神先说祂做了甚么,再说祂的子民当怎样行。
出埃及记 20:2 写在所有诫命之前。
出埃及记 20:2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