金燈臺
又稱:燈臺 · menorah(希伯來文)
OBJECT:MENORAH
有七個燈盞的燈臺,用一他連得精金錘出來。
尺寸(約略)
| 寬 | ≈ 2 肘 | ≈ 0.9 公尺 |
|---|---|---|
| 高 | ≈ 3 肘 | ≈ 1.35 公尺 |
公尺數以 1 肘 ≈ 0.45 公尺計算(常用肘)。
數量
| 燈盞 | 7 |
|---|---|
| 杯 | 22(每枝 3 個,主榦 4 個) |
| 球 · 花 | 11 · 9(按拉比的算法) |
材料
- 精金(一他連得,錘成)
- 金燈盞、蠟剪和蠟花盤
- 橄欖油
說明
中間一根主榦,兩旁各杈出三個枝子,飾有形狀像杏花的杯,每杯有球(花苞)有花,全都是一塊精金錘出來的。每個枝子上有三個杯,主榦上有四個,每兩個枝子以下各有一個球。七個燈盞安放得使燈光照在燈臺前面,另有金蠟剪和蠟花盤。經文沒有記載它的高度或寬度。
證據
- 經文明言
燈臺有一根主榦、六個枝子和七個燈盞;每枝有三個杏花形的杯,主榦上有四個。
經文直接記載。球和花的確切數目(11 和 9)是《塔木德》的讀法(〈素祭篇〉Menachot 28b)。
出埃及記 25:32–35 · 出埃及記 25:37
- 推測
燈臺高約 3 肘(18 掌)。
出自拉比傳統(《塔木德》〈素祭篇〉Menachot 28b);聖經經文沒有記載尺寸。依照同一傳統,這裡的燈臺立在三隻腳上;提多凱旋門上的浮雕則是階梯狀的底座。
其他說法:階梯狀的八角形底座(提多凱旋門)
- 藝術呈現
枝子以半圓弧向上彎曲,頂端齊高。
依照羅馬提多凱旋門上的浮雕和後世的藝術;也有傳統(例如邁蒙尼德的手繪圖)把枝子畫成筆直的斜線。
其他說法:筆直斜伸的枝子(邁蒙尼德的手繪圖)
經文
31要用精金作一個燈臺.燈臺的座、和榦、與杯、球、花、都要接連一塊錘出來。32燈臺兩旁要杈出六個枝子、這旁三個、那旁三個。33這旁每枝上有三個杯、形狀像杏花、有球、有花.那旁每枝上也有三個杯、形狀像杏花、有球、有花.從燈臺杈出來的六個枝子、都是如此。
34燈臺上有四個杯、形狀像杏花、有球、有花.35燈臺每兩個枝子以下、有球、與枝子接連一塊.燈臺出的六個枝子、都是如此。36球和枝子要接連一塊、都是一塊精金錘出來的。
37要作燈臺的七個燈盞.祭司要點這燈、使燈光對照。
另見:出埃及記 25:38–39 · 出埃及記 37:17–24 · 民數記 8:2
中文經文引自 1919 年《官話和合譯本》(神版),屬公有領域。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