至聖所
又稱:第二層會幕 · 內殿
PLACE:HOLY_OF_HOLIES
幔子後面的內間,裡面只放著約櫃。
尺寸
| 長 | 10 肘 | ≈ 4.5 公尺 |
|---|---|---|
| 寬 | 10 肘 | ≈ 4.5 公尺 |
| 高 | 10 肘 | ≈ 4.5 公尺 |
公尺數以 1 肘 ≈ 0.45 公尺計算(常用肘)。
材料
- 包金的豎板
- 繡有基路伯的細麻布幔(頂篷)
說明
只有大祭司能進去,而且每年只有一次,就是在贖罪日。復原模型通常把它作成正立方體,呼應所羅門聖殿中長寬高各 20 肘的內殿。
證據
- 經文明言
約櫃連同上面的施恩座,放在幔子後面的至聖所內。
經文直接記載。
出埃及記 26:33–34
- 有力支持
至聖所是長寬高各 10 肘的正立方體。
由幔子的位置,以及會幕寬 10 肘、高 10 肘推算而來;可參照列王紀上 6:20 立方形的內殿。
列王紀上 6:20
- 藝術呈現
幔子後面的房間幾乎全暗,只在施恩座上方有一點微光,讓人看得見約櫃。
經文沒有提到至聖所裡有燈。這點微光只是實驗室為了讓人看見約櫃而加上的,並不是描繪神的同在;經文說神要在施恩座上的雲中顯現(利 16:2)。
利未記 16:2
經文
33要使幔子垂在鈎子下、把法櫃抬進幔子內、這幔子要將聖所和至聖所隔開。34又要把施恩座安在至聖所內的法櫃上。
另見:利未記 16:2 · 列王紀上 6:20
中文經文引自 1919 年《官話和合譯本》(神版),屬公有領域。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