會幕(本體)
又稱:會幕 · mishkan(希伯來文,意為「居所」)
STRUCTURE:TABERNACLE
以包金的皂莢木豎板搭成框架的會幕,約 30 × 10 × 10 肘,由幔子隔成兩間。
尺寸
| 長 | 30 肘 | ≈ 13.5 公尺 |
|---|---|---|
| 寬 | 10 肘 | ≈ 4.5 公尺 |
| 高 | 10 肘 | ≈ 4.5 公尺 |
公尺數以 1 肘 ≈ 0.45 公尺計算(常用肘)。
材料
- 包金的皂莢木豎板
- 帶卯的銀座
- 繡花門簾
說明
48 塊豎板,每塊長 10 肘、寬 1.5 肘,立在北、南、西三面帶卯的銀座上,用包金的閂連在一起。東面則以一道掛在 5 根柱子上的繡花門簾封閉。框架上蓋著四層:繡有基路伯的細麻、山羊毛、染紅的公羊皮和海狗皮(tachash)。可點選下面的各個部分,或用「層次」把遮蓋一層層揭開。
證據
- 經文明言
每塊豎板高 10 肘、寬 1.5 肘;南北兩面各有 20 塊。
經文直接記載。
出埃及記 26:16 · 出埃及記 26:18
- 有力支持
會幕內部長 30 肘、寬 10 肘、高 10 肘。
由豎板的數目推算(20 × 1.5 = 30);寬 10 肘則取決於如何理解轉角的板和板的厚度。
其他說法:豎板彼此重疊的較小會幕,約 20 × 6 至 21 × 8 肘(R. E. Friedman)
- 經文明言
入口朝東,至聖所在西端。
院門和會幕的門簾都在東面(「向日出之地」),六塊板在西面。
出埃及記 27:13 · 出埃及記 26:22
經文
15你要用皂莢木作帳幕的豎板。16每塊要長十肘、寬一肘半。
另見:出埃及記 26:18–25 · 出埃及記 26:36–37 · 出埃及記 36:20–38
中文經文引自 1919 年《官話和合譯本》(神版),屬公有領域。

